经历,使数学学习更愉悦 浅谈“发现法”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运用 培养低年级学生想象力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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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期 总第3909期 2010年04月0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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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发现法”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运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南京市板桥小学 陈锦秀  发布日期:2010-04-12 16:48:58

      “发现法”教学是由教师设计适当的问题,通过巧妙的安排,在学生的旧知识与新知识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激发学生对新知识的思考和探究。我结合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实践,谈谈运用“发现法”教学的体会。
      一、 创设问题情境,引领学生进入问题
      我在讲一个新内容时,比较注意根据小学生好奇好问的特点,设置一些问题,营造气氛,使学生为新问题所吸引,让他们带着问题听课,并诱发他们产生一种想亲自去试一试,以求从中得到发现的心理状态。例如,在教《年、月、日》时,我先出这么一道数学趣题:一位老爷爷,他出生后到2008年2月底刚过了20个生日。请大家想一想,这个老爷爷是多少岁?学生听后议论纷纷,课堂气氛十分活跃。我抓住学生迫切求知的心情,及时地引导他们进入新课,着重进行平年和闰年的比较。于是学生发现,这位老爷爷的生日是二月二十九日,应是80岁。我体会到,注意创设问题情境,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从而使一些概念、定理、法则,在学生头脑中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二、 注重观察比较,引导学生思考问题
     我在教学中注重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次序地进行观察,启发他们从不同的问题中“看到”内部联系,使他们能够提出更多的“为什么”,从而在观察比较中建立概念,发现答案。例如教学《乘法交换律》时,为了启发学生在观察比较的基础上发现算式之间的联系,并从中得出结论,我在备课时增加了一道图形的准备题:出示幼儿园小朋友做操时的方形阵图,横排每排7人,竖排每排5人。提出问题:①(  )×(  )=(  );②(  )×(  )=(  );③(  )×(  )=(  )。
     随后教师启发学生横着看是①(7)×(5)=(35),再竖着看是②(5)×(7)=(35),最后对两个算式进行比较,得出(7)×(5)=(5)×(7)。通过以上观察和比较,学生很快地形成了“两个数相乘,交换被乘数和乘数的位置,它们的积不变”的定律。这样从观察→比较→分析→发现结论,避免了过去那种死记硬背课本中结语的现象。
     三、 通过独立计算,指导学生发现规律
     我在教学中针对教材的特点与学生的实际,利用知识的迁移规律,让学生们在独立计算、同学之间的相互研究中发现新的法则和规律。如在教学“商中间有0,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时,出示一道例题:2835÷27=□。
     教师不急着讲解,而是先让学生计算。然后把出现的四种不同的竖式(商分别为105、15□、1□5、150)板书在黑板上,让同学们讨论。
     通过讨论,学生们理解并掌握了“被除数十位上面不够商1,就在商的十位上写0”的算理。在此基础上,我又让学生独立计算例题。通过两个例题的计算,学生发现了“除法的首位确定以后,被除数哪一位上面不够商1,就在哪一位上面写一个0或连续几个0”的规律。
     四、 重视实际操作,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生发现和掌握法则、规律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因此必须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操作的本领。而学生通过自己动脑、动手,就会有新的发现。我在教学《圆锥体体积计算》时,要求学生测量一堆黄沙的体积。学生对测量沙堆的高提出了三种不同的方法:第一种根据课本上“从圆锥的定点到底面圆心的距离就是圆锥的高”的定义,用一根竹竿从沙堆的顶端直插到底面圆心,从而测得高;第二种意见认为用一根皮尺从沙堆的底顺着斜坡量到坡顶,就可以测出高来;第三种意见认为用一根竹竿直立在沙堆旁,再用另一根竹竿平放与沙堆的顶点,求得与直立竹竿的交点,就可以测量出高来。通过争论和实际操作的对比发现第一种意见是对的,但是把竹竿从堆顶正好插到底面圆心有困难;第二种意见所测量的不是圆锥的高;第三种意见富有科学性和实践性,一般应采用这种方法。通过这样的讨论,学生认识到解决问题不仅要讲科学性,还应当重视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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