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双周刊,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是江苏省唯一以社会立场透析当代中国教育的报纸。秉承“科技推动教育,教育改变人生”的理念,《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一直注意保持与教育前沿工作的密切联系,定位于教育宏观研究,兼顾微观探讨,注重教育文化生态的构建与引导,时刻关注鲜活的教育实态,着眼于教育文化的深层构建,努力赋予教育以深厚的文化内涵,致力打造中国最好的教育媒体。
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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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有法教有效 |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黄珏学校 作者:赵万兵 发布日期:2017-09-08 11:05:57 |
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戒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戒,在必须惩戒的情况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通过惩戒,让学生树立起这种观念:违反纪律理应承担责任,付出代价理应受到惩戒。在实施惩戒时,要做到公平公正,顺理合法,以不违背师德要求、不伤害学生心灵、不损害学生人格为底线。惩戒应是在深深期待与真诚关爱的前提下,行有意之为,做有心之举,注意尺度,讲究策略,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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