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校安工程确保平安校园建设 新闻进行时 公告
关注 上一版 下一版

《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双周刊,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是江苏省唯一以社会立场透析当代中国教育的报纸。秉承“科技推动教育,教育改变人生”的理念,《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一直注意保持与教育前沿工作的密切联系,定位于教育宏观研究,兼顾微观探讨,注重教育文化生态的构建与引导,时刻关注鲜活的教育实态,着眼于教育文化的深层构建,努力赋予教育以深厚的文化内涵,致力打造中国最好的教育媒体。

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第204期 总第4118期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返回首页
作者 内容  上一期  当前第204期  下一期
大力实施校安工程确保平安校园建设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洪泽县教育局局长 马斌 发布日期:2010-12-20 10:23:08

     校安工程是关系到中小学师生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程,是一项关系民生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关系教育乃至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更是惠及每一个孩子的好事。今年来,全县的校安工程建设本着对人民负责,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举全县之力抓好校安工程建设工作,工程规划早、起步快,成效显著。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大力实施校安工程建设
 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校舍坍塌、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屡有发生,校舍安全隐患依然严峻。“5·12”大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作出重要决策,要求把学校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建筑。校安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大举措的体现。
校安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校安工程需从关注民生的角度认真实施,不容丝毫懈怠和马虎。这一工程要求从“质量第一”的角度确保工程安全,必须以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校安工程又是教育发展的机遇工程,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从维护教育形象的高度把事做好,把学校校舍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二、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校安工程稳步推进
     县教育主管部门始终将校舍安全工程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按照“高起点、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实施。
     着力科学规划。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多次召开学生、教师、教干、家长、地方党政领导座谈会,征求他们对校安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对校舍情况充分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规模小、人口少、农村初中普遍存在生源少、教育资源浪费、部分初中教育质量不高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科学规划,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规划更加合理。同时,全县校安工程的建设还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校安工程建设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布局调整相结合,与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今年我县投资了1400万元新建高涧中学,9月份时东双沟等6所初中1200多名学生愉快地进入该校读书。此举既保证了师生安全,又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还推进了教育现代化的建设,受到社会、家长的广泛好评。
     加大资金投入。足够的资金投入是推进校安工程的重要保证。今年,县政府先后投资6千多万元,拆除D级危房5476平方米,撤并停用校舍3.6万平方米,建成高涧中学综合楼和学生公寓楼7500平方米,开工建设1.3万平方米的县二中综合实验楼,1.6万平方米的三河小学、东双沟小学、老子山小学、岔河小学、实验小学教学楼,建成1583平方米塑胶场地。同时,我们即将易址新建15万平方米的洪泽中学新校区、4.18万平方米的新区小学和0.7万平方米的新区小学幼儿园,超额完成今年校安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
     强化工程管理。严格的过程监管是实施校安工程的重要保障。全县校安工程建设体量较大,为了保证校安工程建设的质量,县政府成立了校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安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县教育局专门成立了工程质量监督组,负责全过程监督施工、督查质量,所有工程均严格按规范施工,保证了校安工程的质量。建立施工隔离区和施工安全通道,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师生不靠近、不进入施工区,从而确保了施工安全。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各校都能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想方设法安排好学生学习场所。东双沟小学、三河小学充分利用初中学校撤并进县城后闲置的校舍,妥善安排好学生,使学生学习与生活不受校安工程建设的任何影响。由于措施得力,校安工程实现了师生安全与施工安全的“双安全”,正常教学与正常施工的“两不误”。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500字符)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ICP备案编号:ICP备案编号:苏ICP备05076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