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开始申报 十三市签责任状,同保校舍安全 江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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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期 总第3957期 2010年05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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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市签责任状,同保校舍安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0-05-28 11:08:23

                                                              十三市签责任状,同保校舍安全
        5月21日我省召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会,省政府与13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校舍安全责任状。相关行政单位明确规定当前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在先前工作的基础上,利用3年的时间(2010年~2012年),对我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管辖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隐患的评估鉴定,对危房等建筑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的处理,提高学校建筑的综合防灾能力。
        我省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校、校不漏栋、栋不漏点”的原则,先后对近万所中小学的9万多栋建筑、近9000万平方米的校舍进行逐一排查。鉴定结果表明:现有中小学校舍的抗震防灾能力不容乐观,其中C、D级不符合防灾要求的危房仍在使用当中。当前严峻的形势下,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任务势在必行。
        省政府办公厅5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表示:市县政府是校舍安全工程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要对本地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组织对所有未按有关工程建设标准鉴定的中小学校舍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档案,并于5月30日前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鉴定结果。对目前仍在使用的所有D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应立即停用,并于6月10日前全部拆除,严防伤亡事件的出现。此外,各地要对校舍安全的排查工作积极回顾,坚决杜绝遗漏、虚报等恶劣行为;在后期施工过程中,要坚决执行新的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坚持安全、必需、节俭的原则,选择科学合理的改造方式,避免大拆大建,严禁借机搞豪华学校。
       《意见》对筹建资金的环节明确表示:省内市县级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由市县级财政负责多渠道筹措;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举办的中小学,所需资金由举办方负责筹措。省财政在省确定的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内安排奖补资金,采取补助和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经济薄弱地区及地处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地区的非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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