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E学吉林•本期策划 上一版 下一版

《江苏科技报·学生周刊》励志启智,开阔视野,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参与互动,集新闻性、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为一体,是小学生成长的良师益友、参与互动的平台、沟通老师家长的纽带。

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第175期  总第5689期  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返回首页
作者 内容  上一期  当前第175期  下一期
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微视频作品展播活动解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吉林省电化教育馆网络技术部 于琪瑶 发布日期:2018-12-21 08:24:53

为深入推进教育部组织的“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发挥信息技术在该活动中的作用,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开展“中国梦——行动有我: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微视频作品展播活动”。
 

活动以录制微视频的形式开展,微视频围绕着“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这一主题,内容包括“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寻访红色足迹”“小小传承人”“我的家风故事”和“英雄在我心中”。
 

“小小百家讲坛”引导中小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墨香书法展示”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
 

“寻访红色足迹”引导学生了解、学习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感悟,传承红色基因。
 

“小小传承人”鼓励学生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通过传承实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我的家风故事”鼓励广大学生弘扬勤俭、节约、孝顺、坚韧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质。
 

“英雄在我心中”引导学生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传承和弘扬无私无畏的英雄精神。
 

作品要求
 

在“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主题下,活动参与者可自定题材,创作内容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微视频作品。
 

微视频时长应限制在5分钟以内,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指导教师和单位,并在片头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摄像器材不限具体品牌和型号,要求影像清晰、色彩正常。音频可以现场录音或后期配音,普通话、方言均可,可自选软件进行视频后期处理。视频格式不限,建议采用MP4、FLV格式。
 

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集体作品,可自行创作、拍摄、编辑合成,也可请人表演、配音,可有指导教师,如需使用他人的拍摄素材,不能超过全篇长度的20%。
 

提交视频作品时,每个作品需要准备一张图片,作为作品在网页展示时的封面图片,要求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0KB;每个作品需准备一段2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另外,作品需保证原创性,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活动流程此次活动采取由学校统一初选报送、省级电教部门推荐、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专家进行终审,并对终审获奖作品进行表彰,以全程展播的方式进行,具体见下图。

(一)作品报送


报送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2月15日,12月15日18:00后,报送通道关闭,无法进行报名、上传、作品修改及确认等操作。
 

作品报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包括作品初审、作品上传、作品确认三项内容:一是学校需对本校报送作品进行初审,确保报送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不触犯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涉及色情、暴力及其他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二是学校在活动平台(zgm2018.eduyun.cn)进行报名,并统一上传本校所有报送作品,每校只能报名一次;三是学校对本校上传作品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相关材料,完成作品确认。作品确认完成后,所有作品信息不能修改。活动平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活动报名
 

点击活动平台首页“注册”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参加活动。其中,“学校名称”务必填写学校全称,且与学校公章一致,一经填写确认,不可更改。
 

第二步:作品上传
 

点击活动平台首页“上传作品”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并保存。如果有多个作品需上传,可在作品上传页面点击“保存并添加下一个”。
 

第三步:作品修改
 

作品如需修改,可点击活动平台首页“上传作品”按钮,页面跳转后,点击“作品修改”按钮,可对已上传作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编辑、删除等操作。
 

第四步:作品确认
 

点击活动平台首页“上传作品”按钮,页面跳转后,点击“作品确认”按钮,学校需核对本校上传作品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作品报送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并将其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作品确认”页面,点击“作品确认”页面的“完成确认”按钮,页面提示“作品确认成功”,完成作品确认工作。
 

作品确认完成后,作品报送工作完成。
 

(二)作品展播
 

作品报送工作完成后,经省馆审核通过,报送作品即可在活动平台上展播。展播期间,广大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可对作品进行微博、微信转发。2018年12月15日至30日,广大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可对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三)省级推荐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将通过活动平台提供的“评审”功能,自2018年12月15日起组织省级评审,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省级评审。省级评审完成后,将所推荐的省级优秀作品(不超过本省作品总数的30%且不超过1000件)通过活动平台的“推荐”功能,推荐至终审。同时,吉林省电化教育馆将在活动平台导出推荐作品电子版名单,下载打印盖章后,将名单发送至中央电化教育馆。
 

(四)作品终审
 

2019年1月10日起,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作品终审工作,2019年3月底前完成终审,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并颁发电子证书。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将以此项活动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利抓手,依托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广泛组织全省学校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500字符)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江苏科技报·学生周刊》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05076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