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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期 总第4041期 2010年09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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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0-09-09 09:34:39

●叶华玲: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窦立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经平: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刘国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仪民初字第08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刚、赵加桃: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刘国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仪民初字第0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债权人仪征市工业企业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仪征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过程中,仪征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蔡宗文于2010年8月25日以具有自救、复苏的希望和可能的理由提出对仪征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本院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于2010年8月27日作出(2008)仪民破字第0006-3号民事裁定,准予债务人仪征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特此公告。
●魏庭喜: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卿晓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粱德鹏: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孙爱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仪民初字第08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有林: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王翠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仪民初字第07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天刚(又名周天干):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陈良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益涛: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刘玉华与被告张益涛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义兵、毛海燕、仪征市鑫诚包装制品厂: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张小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明华、李健、曾翠莲、仪征市华亚工贸有限公司、仪征市宏伟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业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魏乃标、张庆花: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业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王明华、伍宜、曾翠莲、仪征市华亚工贸有限公司、仪征市宏伟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扬州科汇照明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业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王明华、伍宜、曾翠莲、仪征市华亚工贸有限公司、仪征市宏伟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扬州科汇照明有限公司、仪征市盛宇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业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王明华、曾翠莲、仪征市宏伟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扬州科汇照明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业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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