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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期 总第5674期 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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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解读(下)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规范》编制项目组 发布日期:2018-11-16 10:43:42

(四)基础设施
 

调研发现,目前数字校园的建设在基础设施方面普遍存在滞后性:一方面是学校网络建设亟待加强,另一方面是学校空间设置不够合理。虽然大多数中小学校均已接入互联网,但是网络带宽难以满足师生方便快速获取信息的实际需求。另外,虽然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但是目前仍有大部分学校未实现无线网络的全覆盖,移动学习、移动教学、移动办公等无法顺利开展。在校园空间设置方面,空间尺度不协调、空间浪费严重、利用率低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数字校园在建设中面临物理空间受限的难题,而空间多功能化将成为解决该难题的有效路径。


《规范》在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基于现实问题,从虚拟网络环境和现实物理空间两个方面入手建设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将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划分为五类,分别是网络环境、数字终端、数字化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以及文化生活空间。在建设要求方面,鼓励学校用好既有的基础设施,在现有教室的基础上,利用网络环境和数字终端的各种组合形成学习空间,也就是实现空间的多功能化,满足教育教学应用的具体需求;不提倡学校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同时鼓励各学校针对各种空间建设开展创新性探索,提升学校空间的利用率,避免空间的浪费和闲置。在应用要求方面,强调基础设施的常态化应用、创新性应用以及在应用中的持续反馈与优化,以提升学校信息化环境的教育价值,并形成可推广的应用模式与案例。
 

(五)网络安全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提出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网络安全是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的基础,是数字校园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检测、数据备份、追踪审计、安全防护等。随着互联网的开放和普及,数字校园的建设遭遇信息安全的困扰,学校网络系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在遇到病毒、黑客等的侵袭时往往束手无策。随着网络入侵工具技术的不断变化,校园网络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将越来越大,因此数字校园建设中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均亟待提升。
 

《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指导思想,以数字校园建设中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为导向,从组织管理、网络应用与校园环境三个方面对数字校园网络空间安全的建设进行规定。在组织管理安全方面,强调第一责任人、管理体系以及应急方案,提高全校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网络应用安全方面,强调数据安全以及内容的合法性,并对网络日志的保存时间和系统杀毒软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校园环境安全方面,强调依托网络配备覆盖学校物理空间的设备与监控体系,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实现校园安防系统与当地公安系统的互联互通。
 

(六)保障机制
 

在数字校园的建设进程中,困扰其发展的首要因素并非技术、资金等,而是管理机制的束缚以及创新性理念的限制,这些不利于数字校园的长期发展。大多数中小学校都将建设数字校园的重任赋予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由信息技术教师负责具体工作,而教师自身的专业性和领导力无法统筹整个数字校园的规划与建设。根据《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部署,在中小学制定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首席信息官)制度成为建设发展数字校园的重要保障。CIO一般是校级领导,直接参与学校决策,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推进与发展。此外,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系统的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在课堂教学中不能很好地使用新媒体技术,无法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推动作用,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也有待提升。
 

《规范》在保障机制方面聚焦困扰数字校园建设发展的关键难题,将保障机制划分为组织架构、全员培训、制度建设、资金投入以及多方协同五个方面。在组织架构方面,明确了建立以校长为负责人的数字校园领导小组以及CIO制度,要求地方教育信息化相关机构协同参与数字校园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保障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在全员培训方面,提出国家、地方、学校要组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技术应用能力,使信息化设备和资源在课堂中发挥更大作用;在资金投入方面,过去数字校园建设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后续设备的维护与升级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规范》强调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数字校园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规范》首次提出了数字校园建设的多方协同机制,倡导企业、社会、科研院所、家庭等共同参与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从统筹规划、资金投入、设施建设、设备维护等方面全方位保障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发展。
 

四、主要特点
 

(一)有利于实现“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的目标
 

“数字校园”的定义源于“数字地球”,先期发展以高等学校为主,为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提供了一些经验。我国幅员辽阔,中小学校信息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经济发达城市的互联网条件较为完善,学校接入网络相对容易,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较为缓慢。根据数字校园“普及化”的要求,《规范》首先希望能够解决边远地区、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学校建成数字校园的问题,指导这些学校能够充分利用“三通两平台”以及不断完善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以较低的经济投入建成“数字校园”。
 

《规范》强调数字校园建设要充分依托国家和区域的教育云,利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来进行数字校园建设,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建设、应用和共享,让每个学校、班级均可通过云端获取、享受数字教育资源,还能够享受稳定可靠的云服务,真正释放校园内师生应用的潜力,使其能够专注于组织核心业务和个人发展,形成全国性的“云”“网”“端”一体化统筹架构的“数字校园”建设模式,中西部及偏远地区的中小学校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数字校园在教育资源上的“数字化”与“全覆盖”。
 

(二)直面解决“数据孤岛”的现实问题
 

部分中小学校为了满足学科教学应用的需求,引入多个软件平台,但缺乏统一规划,目前市场尚未出现整合学生基础数据的多学科应用平台,导致学校内部的业务系统互不关联。此外,学校间的资源无法共享流通,不能很好地实现更大范围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无法满足学校教与学方式进一步创新的需要。甚至个别学校还“故意”用技术来提高其他学校共享其优质资源的“壁垒”,资源重复创作、存储冗余的现象普遍存在,产生了大量的“数据垃圾”,学校间呼声更高的资源共享与日益高筑的数据壁垒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大。
 

《规范》的应用总体要求中小学数字校园在建设模式上采用“云服务”模式,联入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既能够充分利用云计算享用体系里的数字资源,又能够享受稳定可靠的云服务。《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有关“各地以区域为单位统筹建立数字校园专门保障队伍”的要求不断落实,将有助于彻底解决学校运维保障力量薄弱的问题,当前数字校园建设存在的“数据孤岛”和“数据壁垒”现象将得以缓解。通过公共服务体系内部的互联互通,在应用接入时强调基础数据共享、接口标准开放,在应用过程中注重数据积累与隐私保护,为解决“数据孤岛”难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充分反映“大资源观”的新要求
 

随着“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的推进,我国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模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数字资源已成为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从以上传下载方式应用为主走向以网络学习空间为主要载体的整合、交流与共享。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提出“启动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宣传和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以互动、开放、共享、规范为主要特征的资源观,促进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的开发应用转变”。
 

《规范》将资源定义为一种应用服务,在“信息化应用部分”进行规定,以学校应用为主导,鼓励学校通过多种渠道汇聚共享国家、省、市、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立校本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重视教学过程中生成性资源(讨论、试题、笔记等)的积累与应用,将资源建设主体逐渐从学校和专业机构转向政府、企业和社会,体现了新时代数字资源从教育专用资源的开发、应用和服务向大资源的开发、应用和服务转变的新要求。
 

(四)引领学校的空间创新
 

学习空间的变革已成为发展趋势。一方面,学习方式进一步的创新变革需要灵动的学习空间,以支持学生开展无处不在的学习;另一方面,学习空间的概念也在不断延伸,依托网络的称之为网络学习空间,线下的只要能够支持学生学和教师面对面教,使学习活动能够有效发生的物理环境,也可以称之为学习空间。言外之意,能够进行直播教学的物理和网络环境组合起来就可以称之为“教学空间”,传统的“录播教室”是,类似于可汗学院的“衣帽间里”也算,支撑这种教学发生的可以是一部智能手机,也可以是一套专用摄录设备,它们的功能可以实现直播和录播。
 

《规范》根据应用需求而非装备组合来定义教与学空间,将学校的空间分成“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和“文化生活空间”。“教学空间”内置多媒体教学、录播、备课、数字阅读等功能,“创新创造空间”可实现实验教学、科学探究、创新教育等功能,“文化生活空间”用于丰富师生的校园生活。“空间”这一概念的创新能有利于避免新一轮学校“装备”竞赛和教室、实验室的盲目建设,也有利于倡导多功能化、一室多用以及空间的灵活组合,提高当前学校已有装备和设备的使用效率。


(五)高度重视信息素养和网络安全
 

《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其信息素养转变”。《规范》在第一部分就从学生信息素养、教师信息素养、管理人员信息素养以及技术人员信息素养四个方面,对数字校园相关主体的信息技术应用意识与能力的发展进行了规定。作为2.0时代第一个关于学校信息化能力提升的规范性文档,《规范》中只规定了“基本”信息素养的有关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将网络安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7年《美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认为,一份基础设施计划的关键要素有14条,其中涉及网络安全的包括“网络管理及监控、内容过滤、反病毒和反恶意软件保护、安全过滤、备份恢复计划、用户网络安全教育”等6条,占了关键要素内容的43%。《规范》将“网络安全”单独列为主要内容的一个部分,凸显了对校园网络安全的强调。
 

在教育信息化2.0的开局之年,发布《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学校利用好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体系的云服务,依托网络学习空间开展信息化应用,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选择服务,重心放在校园中的“端”的建设以及用户信息素养上,对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数字校园覆盖全体学校”这一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使全体中小学校在探索“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学校进程中迈出坚实一步。

 

(本文系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项“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转载自《中国电化教育》2018年总第381期。《规范》编制项目组成员:蔡耘、黄天元、蒋宇、刘雍潜、杨现民、张生、宋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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