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E教湖南·精彩导读 上一版 下一版

《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双周刊,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是江苏省唯一以社会立场透析当代中国教育的报纸。秉承“科技推动教育,教育改变人生”的理念,《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一直注意保持与教育前沿工作的密切联系,定位于教育宏观研究,兼顾微观探讨,注重教育文化生态的构建与引导,时刻关注鲜活的教育实态,着眼于教育文化的深层构建,努力赋予教育以深厚的文化内涵,致力打造中国最好的教育媒体。

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第343期 总第5565期 2018年03月06日 星期二
返回首页
作者 内容  上一期  当前第343期  下一期
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共同发文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8-03-06 15:49:54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今后,研学旅行将正式纳入我省中小学生教育教学计划。
 

《意见》提出,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一般在学期中安排,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
 

同时,研学旅行课程是体现研学旅行教育性的核心。要根据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具有湖湘特色的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研学旅行课程由教育部门负责审定,由研学旅行组织实施人员使用,不得面向学生编制发放教材。研学旅行必须在学校带队老师的指导下,由具备专业能力的研学导师组织实施。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省级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条件、服务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命名一批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并对入选的基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
 

为规范研学旅行组织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应提前拟订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从活动的计划准备到组织实施,全程应公开、透明、可监督,保证学生利益,保证家长选择权和知情权,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此外,建立安全责任体系也是研学旅行的重要一环。《意见》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500字符)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ICP备案编号:ICP备案编号:苏ICP备05076602号